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明德轩小区(一期)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1、项目名称:明德轩小区(一期)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
2、地点: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
3、服务期及相关要求:从中标后到财政评审预算审核完毕为止。所有编制人员集中在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合同内工作,且需在15天内完成主体工程(土建及安装)的预算编制及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大学城北拓区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7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6.0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2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住宅、配套商业、幼儿园、社区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及其他相关配套。
5、比选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的编制。
1、竞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业绩不少于1个。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土建工程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其他人员:土建专业造价员不少于7人,安装专业造价员不少于2人。(提供造价员资格证复印件)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比选保证金贰仟元(现金),比选保证金应单独装入1个信封中,在封口处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并与竞选文件一同递交。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由比选人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后交比选代理机构财务办公室保存,待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到代理机构财务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无息退还)。
7、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现金转账;
担保金额:中选价的10%;
提交时间:转账应在承包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到账;如有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应在承包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
汇款转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重庆小龙坎支行
账号:3100024819024560311
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中选候选人将被取消中选资格。
8.所有项目拟派人员均应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
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通知》相关材料佐证(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5〕107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开具参保证明共有3种方式,通过三种方式打印的参保证明具有相同的效用,均予以认可。
1、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参保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打印参保证明。
2、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互联网在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平台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
3、参保人员可通过设立在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本人的个人参保证明,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以在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
即: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前台出具的参保证明加盖业务鲜章,通过网上经办平台和自助一体机打印的参保证明,彩色打印电子签章。
8.评审委员会的确定:由比选人自行组织。
1.报名起止时间:不须报名。
2.各竞选人自行在园区网站www.wmlip.com的招投标信息公布版块下载比选文件。
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标准的60%作为计费依据,在此基础上竞选人承诺统一的折扣系数,折扣系数小于或等于100%。暂按5亿元的工程费计算的比选限价为64.9万元,竞选人再乘以折扣系数作为竞选报价。竞选报价只作为评标依据,不做为结算依据。
1.竞选文件的组成:
1.1《比选函》(原件、格式附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1.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盖竞选单位法人章。(所有提供材料的原件备查,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除外)。
2.竞选文件数量:竞选函:两份(一正一副)。
3.竞选文件装订要求:
3.1《竞选函部分》应按第三章固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竞选文件的密封:
4.1《竞选函部分》应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的样式不作限制,标明“竞选函部分”),在封口处加盖单位法人章。将《竞选函部分》袋密封完好后,统一装入竞选文件大袋,并在竞选文件大袋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文件袋封套上标记以下内容:
注:文件袋自行准备,不作统一要求,按规定要求密封完好即可。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竞选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竞选人名称:(加盖单位法人章)
竞选人地址:
4.2未按规定封装和盖章的竞选文件,比选人恕不接受。
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 10月16 日14:00-14:30时前(凡不在此时间段递交的竞选文件,比选人拒绝接收)递交地点: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20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16 日14:30时;
开标地点:沙坪坝区西园北街8号自贸大厦,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20会议室。
3.比选程序
比选会议由比选人主持,比选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3.1介绍比选人;
3.2介绍参加比选会的领导和单位;
3.3工作人员宣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名单;
3.4监督机构验审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提供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
3.5竞选人代表验审所有竞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开标,并将竞选文件退还给竞选人;
3.6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竞选文件,宣布竞选人的名称、比选报价、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
3.7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汇总开标结果并排列名次;
3.8比选人宣布开标结果,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机构、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3.9比选会结束。
1.初步评审
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提供的资料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 | 初步评审业绩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业绩不少于1个 | 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编制/审核报告的复印件,工程造价以编制/审核报告为准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5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土建工程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 |
6 | 其他人员 | 土建专业造价员不少于7人,安装专业造价员不少于2人。(提供造价员资格证复印件) | 提供造价员资格证复印件。 |
6 | 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 所有项目拟派人员均应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
2. 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 | 评价标准 |
投标报价 (100分)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竞标人(比选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竞选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竞选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规定分值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竞选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按插值法计算扣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提交最终比选结果: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得分向比选人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提交《比选结果报告书》,其内容如下:
3.1竞选文件初步审查结论;
3.2详细评审打分情况表;
3.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
3.4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
3.5其他情况记录(如果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进行比选:
4.1 比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 3 个的;
4.2 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竞选人的。
1.定标方式
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2.中选公示及中选通知
2.1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园区网上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2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且未有竞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签订合同
3.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2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竞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比选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沙坪坝区西园北街8号自贸大厦
联系人 :邓老师
电 话:023-65322215
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金果园E1栋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023-6817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