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西永组团Ah01-Ah24标准分区道路工程三期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1、项目名称:西永组团Ah01-Ah24标准分区道路工程三期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2、地点: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
3、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
4、项目规模:横二路西段490.892米,宽26米;横五路西段792.177米,宽26米;纵二线二期1433.412米,宽26米;纵四线北段977.968米,宽26米;纵六线三期430.6米,宽26米;纵七线三期233.832米,宽26米;横二路东段167.336米,宽16米;横三路294.952米,宽16米;横五路东段254.638米,宽16米;横六路东段456.269米,宽16米;横八路381.685米,宽16米;横九路178.628米,宽16米;纵三线534.973米,宽16米;纵四线南段591.645米,宽16米;纵二线一支路362.639米,宽16米;合计长度7581.65米。工程建安费估计2.5亿元。
5、比选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土建部分)、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所有相关的附属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竞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类似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指:合同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5、比选保证金贰仟元(现金),比选保证金应单独装入1个信封中,在封口处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并与竞选文件一同递交。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由比选人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后交比选代理机构财务办公室保存,待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到代理机构财务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无息退还)。
6、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转账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
担保金额:中选价的10%;
提交时间:转账应在承包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到账;如有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应在承包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
汇款转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重庆小龙坎支行
账号:3100024819024560311
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中选候选人将被取消中选资格。
比选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沙坪坝区西园北街8号自贸大厦
联系人 :魏老师/黄老师
电 话:023-65322215
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比选文件-西永Ah01-24标准分区三期全过程造价控制7.4.doc